畢業季及暑假將至,不少學生開始尋找打工機會,勞工局最近接獲幾起求職時遭要求簽立本票、月薪與求才廣告內容不符等投訴案例,提醒社會新鮮人或青年學子求職時應提高警覺,不要簽署任何文件、契約或繳交報名費,免得沒賺到錢還被騙。
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表示,最近接獲許姓男子申訴,他透過求職網站找到一家招募「手機包膜師」的通訊企業社,面試時談妥基本底薪及培訓事宜獲錄取,但開始受訓後,公司要求他簽立10萬元本票作為擔保,他離職後提出申訴。勞工局調查認為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裁罰6萬元,並透過勞資爭議調解,協助許先生取回本票。
另兩位求職者則應徵某財金公司的汽車貸款專員、客服專員,求才廣告載明「月薪2萬5000元至3萬6000元」,錄取後公司不僅未幫兩人投保勞保,還要求簽下「無底薪制承攬人員轉任單」,否則不能成為正式員工。勞工局以不符實際資料誤導求職者,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,裁罰30萬元。
勞工局局長鍾孔炤說,求職者若發現求職廣告登載的「勞動條件、工作內容、公司名稱」等,與應徵時洽談的資訊不相符,或面試時才告知「需自費購買公司產品」才能成為正式員工、要求簽訂書面承攬契約等,都可能隱藏求職陷阱,學生或社會新鮮人經驗不足,更要提高警覺。
勞工局提醒學子熟記七不原則:不繳錢、不購買公司產品、不應公司要求辦信用卡、不簽內容不明文件,證件、信用卡隨身攜帶,不交給公司,不飲用不明飲料及食物,不從事非法工作。勞工局「求職防騙申訴專線」:07-8124780,將有專人答覆。 |